七夕,是我和老公結婚十週年。 我說想喫定情時,他送我的觀味齋的巧果。 他卻帶回一份合同拍在桌上。 “我給你接了個護工的活兒,一個月兩千。” “你今晚就搬過去,張阿姨中風了離不開人。” 我盯着合同上“張秀蘭”三個字,他初戀的母親。 一個月兩千? “我是高級護工,一個月至少兩萬。” “還有,我的巧果呢?” 他一臉不耐煩: “張阿姨剛手術花了不少,諾諾如果能出兩萬,用得着求我?” “都甚麼時候了,還想着巧果,諾諾心情不好,我順手給她了。” 見我沒動,兒子趙磊一臉嫌棄: “媽,你趕緊去吧,你在家裏總又一股怪味,我聞着難受。” 我甚麼也沒說,回屋收拾行李。 他們不知道,我照顧身體不好的閨蜜多年。 臨終前,給我留了500萬遺產。 她老早就看透老公和兒子都嫌棄我,讓我離婚,去過想過的日子。 那盒巧果,是我給他們最後的機會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