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歲那年,我在地下拳場看中一條瘋狗。 瘦弱的少年被打的渾身是血,卻仍撐着爬到我腳邊: “大小姐,選我。” “以後我的命就是你的,我會對你有用。” 我覺得有趣,把他帶回家族,印上專屬的記號。 短短十年,聞燼便從低賤的奴隸一躍成爲家族二把手。 他在我身邊守護了十年,爲我中彈三次,癱瘓五次。 是我身邊最忠心也最瘋的狗。 我本以爲這輩子註定和他綁在一起。 直到我準備公開和他的關係時,一個清純的女孩挺着孕肚找上門: “你每次去拜佛求子的時候,阿燼都在陪我產檢。” “他每次碰你都噁心到要靠藥物止吐!你不知道吧,你爲他跪三天台階求平安的那次,他就在隔壁破了我的身子。” 說完,女孩趾高氣揚的甩出兩本簽證。 “他已經答應做完最後一個任務就帶我走,你這種骯髒的爛貨根本配不上他。” 我笑了。 接過手下遞來的刀當場捅穿了她的肚子。 “把這個孽種打包送去聞家,祝賀他喜當爹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