妹妹結婚那天,媽媽把外婆留給我的金鐲子從我首飾盒裏拿走了。 "就借你妹戴一天,結完婚就還你。" 婚禮上,妹妹當着三百個賓客的面,舉起手腕。 "我媽說了,這個鐲子以後就給我了,算是姐姐送的新婚禮物。" 全場鼓掌。 我坐在最角落那桌,夾在爸媽同事中間。 媽媽衝我使了個眼色,意思是:別鬧,給你妹面子。 我沒鬧。 散場後我找媽媽要回鐲子。 她說:"你妹剛嫁人,你就急着要東西,你甚麼意思?" "外婆要是還活着,也會希望你讓着妹妹。" 我想起外婆彌留那天握着我的手說: "囡囡,這隻鐲子只給你,因爲這個家虧欠你最多。" 外婆看得見的事,我媽到死都裝看不見。 我拿不回那隻鐲子了。 但我可以把剩下所有屬於我的東西,一樣一樣拿走。 包括我自己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