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五歲的女兒被兩個男孩從28樓扔下的磚頭砸死。 法庭上,法官說他們“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”,當庭釋放。 兩個孩子的家長連一句道歉都沒有。 一個說:“孩子還小,不懂事。” 一個說:“給你錢就行了,你還想怎樣?” 我站在法庭門口,看着被父母牽着蹦蹦跳跳離開的兩個小男孩。 那一刻,我知道,法律保護不了我的女兒。 那就由我來保護。 三個月後,我成了她最信任的閨蜜。 她請我去她家喫蛋糕,跟我抱怨“那個瘋女人一直在騷擾我們”。 她不知道的是,那個瘋女人,就坐在她對面,笑着喫她烤的蛋糕。 她更不知道,在我女兒死的那天,他們的人生也開始倒計時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