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城半山公寓起火的時候,我們四個人被困在天台。 我的未婚夫季遠和竹馬白朗二話不說,脫下了僅有的底褲,套在了林軟軟頭上。 可煙太濃,林軟軟還是嗆得滿臉通紅。 兩個男人同時轉頭看向,只穿着真絲吊帶的我。 季遠理所當然地命令: “把衣服脫下來給她!軟軟是公衆人物,不能走光!” 白朗也一臉急切地逼近: “姜夏,你皮糙肉厚,軟軟身子弱,你讓着她點......” 所以在消防員架起雲梯的這一刻。 林軟軟被裹得嚴嚴實實。 而我們三個人,赤條條地暴露在全港媒體的閃光燈下。 他們兩個甚至顧不上遮擋自己,一左一右伸手擋住了林軟軟的臉。 “別拍她!有甚麼衝我們來!” 事後,季遠和白朗以爲我會像之前那樣。 覺得委屈,覺得不公,覺得奇恥大辱。 可這種程度的羞辱,已經傷不到我了。 畢竟,一個要死的人。 穿沒穿衣服,又有甚麼區別呢?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