爲了給夫君陳世蒙續命,我十九歲就白了頭。 他從前是村裏出了名的病秧子,咳一口血能嚇哭半條街。 我典當嫁妝,賣掉祖屋,還折了自己三十年壽數給他。 命契寫得清清楚楚。 三十年一到,他若不認妻,不還命,我受過的病痛,就十倍還給他。 今日,他高中探花。 也是命契到期的最後一天。 我拖着一身病骨進京,本想再問他一句,還認不認我。 今日的探花宴,尚書嫡女看中了新科探花陳世蒙。 尚書問他:“你鄉下那個白頭髮的妻子,準備怎麼辦?” 陳世蒙溫聲說:“她身子虧空,經不起京城風雪。與其接來受罪,不如讓她在鄉下安養。” 尚書嫡女掩脣一笑:“說得好聽,不就是嫌她丟人?” 陳世蒙沉默片刻,說:“若她撐不過這個冬日,我自會扶靈回鄉,親自爲她守三月。” 他又吩咐管家:“送五十兩回鄉,藥錢、棺木錢,都要置辦得體面些,別叫人說我薄待糟糠。” 滿堂賓客都誇他仁義。 我推開屏風,把命契拍在桌上。 “陳世蒙,三十年借命已滿,我來收債。” 話音落下,他握杯的手猛地一抖。 衆目睽睽之下,他鬢邊第一縷黑髮,白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