養妹第一次主刀,卻手抖切斷了主動脈。 病人死在臺上。 院長哥哥連夜把我叫回醫院。 他紅着眼求我,說養妹的父母當年對他有大恩,他不能不管她。 我還沒開口,丈夫已經替我簽好了認罪書。 白紙黑字,我的筆跡,一模一樣。 吊銷執照,終身禁醫,我被逼替養妹坐牢五年。 出獄後,同行羣裏都在轉:殺人犯陸清安,害人不償命。 找工作被拒了四十七次。 確診胰腺癌那天,我刪光了所有聯繫人。 去了一個沒人認識我的城市,送外賣。 第三年冬天,我接到一個單。 備註寫着:麻煩送快點,家裏小孩發燒。 地址是婦幼醫院家屬樓。 開門的男人看見我的瞬間,愣住了。 “......陸清安?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