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時雪手腕上那塊表,停在四點十七分,戴了五年。 我送她的限量款機械錶,在抽屜裏連膜都沒撕。 我說過好幾回:"表都不走了,換塊新的吧。" 她捋下袖口蓋住錶盤:"戴順手了。" 上個月她手腕燙傷,護士要摘表,她攥着不放,差點跟人急眼。 我替她收着那塊表,鬼使神差撬開了後蓋。 裏面卡着一張裁小的拍立得,穿白襯衫的男生在彈吉他,笑得眼睛都彎了。 照片背面一行小字: 四點十七,你遲到的第一天,也想你。 那是2015年的筆跡。 她的時間停在五年前的一個下午。 而我送的表,走得再準也進不了她的手腕。 我把後蓋按回去,照片一角都沒折。 出院手續我替她辦完,然後辦了我自己的離職調動。 她守着停擺的四點十七,我要去過會往前走的每一分鐘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