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鎮有個老規矩:男人想娶誰,親手扎一盞花燈,元宵夜放進南湖。 燈面展開,寫的姑娘名字被全鎮人看見,親事就算定了。 藺承宇紮了兩個月的燈,保證今年湖面上最亮那盞寫的是"沈吟秋"。 燈骨是我幫他削的,絹面是我幫他裁的。 元宵夜,花燈入水,燈面緩緩綻開:溫如寄。 賀喜聲潮水一樣湧過去。沒有一個人看我。 我以爲他寫錯了字,跑去祠堂找他。 在牆根聽見溫如寄在哭: "承宇哥,是我害了沈姐姐吧......你去跟她解釋,我不值得的。" 藺承宇擦掉她的眼淚: "你從小沒爹沒媽,在舅家看臉色長大,我不護你誰護你?" "吟秋沒事的,她那個人,皮實。" 溫如寄哽咽:"可她陪了你六年......" "就因爲她甚麼苦都能喫,纔不差這一樁。” “你不行,你太脆了,碎了就沒人撿。" 我靠着牆笑了一聲。 皮實。甚麼苦都能喫。 替還三年債、冬天蹲湖邊洗燈骨凍裂的手指頭,在他嘴裏就值兩個字。 轉身時,巷口站着個陌生男人。 月光下只看得清一雙很沉的眼睛,不像鎮上的人。 他看了眼湖面上漂遠的花燈,語氣很淡: "燈不錯,可惜寫錯了名字。"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