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歲生日這天,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派出所改名字。 工作人員問:“三歲時改過一次,這次爲甚麼?” 我指了指姓名欄—— 姐姐林詩,弟弟林朗。 而我,出生時叫林招娣。 三歲那年弟弟來了,我媽說任務完成,順手把我改成林多餘。 曾經,我提過想改名字。 可爸爸卻說:“一個姑娘家,叫啥不都一樣。” 媽媽也附和:“別折騰了,改了也不會山雞變鳳凰。” 連姐姐和弟弟都在一邊調侃:“這有甚麼好喊冤的,你本來就很多餘。” 直到我收到了京北醫科大的錄取通知書,才發現自己並不像他們說的那麼沒用。 於是我說。 “要上大學了,想有個新的開始。” 她遞給我一張申請表:“10個工作日生效。” 從今往後,我只做自己的主角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