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天生奉獻型人格,律師宣讀遺囑那天,養姐跪在我面前哭着求我: 「妹妹,我知道你纔是爺爺的親孫女,可這家公司是我陪爺爺守了十年才守下來的。」 「你能不能不要把它搶走?」 叔伯們紛紛皺眉,父親更是沉下臉警告我: 「剛把你接回來,你就惦記上家產了?」 我有些茫然。 因爲十分鐘前,我已經按了十七個放棄繼承的手印。 十根手指不夠,我還脫了鞋按上腳趾印,試圖增加無用的法律效益。 此刻,養姐仍在聲淚俱下地控訴我如何步步緊逼。 律師終於忍無可忍,把那份沾滿紅色手腳印的文件拍在桌上: 「大小姐不但沒搶,還把別墅、股份和信託基金全捐了。」 父親愣住:「那她給自己留下了甚麼?」 律師神色複雜地看向角落的我,衆人也順着他的目光轉頭。 我正小心翼翼地把遺囑裝進紙箱,準備拿去賣廢紙。 怕他們誤會,我連忙解釋: 「紙箱我也不白拿,賣廢紙的錢,還是歸公司。」 養姐臉上的眼淚僵住了。 父親嘴脣動了動: 「你甚麼都不要,那你回來幹甚麼?」 我想了想,從口袋裏掏出一張皺巴巴的欠條。 「爺爺臨終前說,家裏還缺一個替姐姐坐牢的人,要不我去?」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