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周嶼一起考進大學後,他提出戀愛AA。 “咱們花的都是父母的錢,節儉一點。等工作了,我再好好補償你。” 十八塊的食堂套餐,我們一人九塊。 下雨打車,他先送我回宿舍,車費也要收一半。 偶爾用兼職工資請我喝奶茶,他會笑着說: “這個不AA,是我自己賺的。” 我一直以爲,他清醒又體面,值得託付。 直到我在閨蜜姜柔的朋友圈裏,看見一張轉賬截圖。 周嶼每月固定給她一千五,備註是: 【生活費,別省着花。】 姜柔想學舞蹈,他交了全年學費;姜柔手機摔壞,他當天就買了最新款。 錢不夠,他甚至騙父母說要交競賽費、買專業資料。 可昨天我發燒,他替我買了盒二十三塊的退燒藥,還提醒我轉十一塊五。 原來,他不是不捨得花父母的錢。 只是不捨得花在我身上。 那晚,我將兩年的賬一筆筆算清,轉給他最後三十二塊。 【電影票已還。】 【這場只對我AA的戀愛,我不談了。】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