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姐是三十二年前被拐走的。 那天我追着麪包車跑了三條街,記住了車牌號。 跑到派出所,值班的副所長正在嗑瓜子。 他頭都沒抬:“家務事,等24小時再說。” 我跪下來,額頭磕在地上,求他立即出警。 他把泡麪碗往桌上一頓,筷子一摔: “再鬧就把你關起來!” 我被轟了出去。 三天後,姐姐的屍體在省道邊的野路口被發現。 她跳車後被拖行數百米,顱骨碎裂,生前遭受嚴重虐打和性侵。 那個副所長後來升了局長,光榮退休。 三十二年後,我成了警察。 一天,一個五十多歲的女人衝進刑偵大隊。 她涕淚橫流,啞着嗓子朝我求助: “我女兒被前夫抓走了!你們趕緊出警!” 我看了一眼她的臉,心底一冷: “女士,成年人失聯不滿24小時,暫不立案。您回去等消息。” ......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