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長公主的暗衛。 她權傾朝野,待人素來溫和寬厚。 卻唯獨對我格外嚴苛。 我爲她效命的五年,她總能找到由頭懲罰我。 嫌我出劍不夠利落,嫌我追蹤不夠隱蔽,嫌我身上血腥氣太重污了她書房的檀香。 私下對心腹也毫不避諱。 “暗衛本就是刀口舔血的營生,偏偏派個男子來。心不夠狠,手不夠穩,留着遲早是禍患。” 那年刺客圍攻公主府,我以身擋毒箭。 奇毒入骨,太醫說我武功盡廢。 她卻當着所有人的面,說我辦事不力,將我派去蠻荒之地駐守。 家人們畏懼她的權勢,無人敢與我道別。 蠻荒五年,黃沙漫天。 直到昨夜,一道八百里加急的金令送至營帳。 長公主親筆手書,只有一行字。 “威脅已除,本宮身邊再無加害之人,可速歸公主府。” 落款旁,還加蓋了她從不輕用的私印。 我捏着那道金令,心中一陣莫名。 難道她不知,五年蠻荒,我早已是他人的暗衛了嗎?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