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友要全職備考,我就養了她整整三年。 房租四千五,我出。 水電煤網,我出。 每個月打到她卡里的生活費,三千塊,從沒斷過。 她全職備考,我就兼三份工:白天公司坐班,晚上直播賣貨,週末去商場做推銷。 第三年冬天我在推銷現場站了十一個小時,暈倒在展臺旁,縫了四針。 她發來微信:今晚別買菜了,我煮麪喫。 筆試第一、面試第二,她上岸那天發了條朋友圈: 【感謝自己,三年沒白熬。】 配圖九張,全是她在圖書館的自拍。 沒有我,我也沒在意。 直到搬家收拾書房,從她備考資料最底下翻出一沓明信片。 同一個人寄的,落款是個小柴犬印章,每張都寫着: “未來的公務員大人,今天也要加油哦。” 我數了數,六十七張,橫跨三年。 我問她,這誰寄的? 她奪過去塞進抽屜: “一個考友羣的網友,沒見過面。” 我說,沒見過面的人能堅持寄三年明信片? 她突然提高音量: “人家就是單純的鼓勵!你供我喫住很了不起?” “我考上是我自己的本事,你別甚麼功勞都往自己身上攬。” “說到底你花那點錢,買得了我三年青春嗎?” 我站在滿地的複習資料中間,低頭看見自己搬貨時磨穿的那雙運動鞋。 三年,我連一張明信片都沒收到過。 原來有...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