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究極戀權女。 在孃胎七個月時,我聽見爹被奪了兵權, 當場用臍帶在脖子上打了個結。 幸好爹及時解釋,聖上收回舊虎符是爲了冊封他做定北侯。 否則我就真的給他們除了個拖累。 滿月那日,我被乳母用親生女兒調包,塞進木盆推入洪水。 木盆漂到岔口,左邊是布衣百姓,右邊是富商樓船。 富商見我白胖,立時起了收養之心: “一個窮舉人也想跟我爭?這孤女給我兒當童養媳,那纔是享福!” 聽見舉人二字,襁褓裏的我抄起木勺,拼命划向左邊。 笑話,家財萬貫,哪有衙門裏有人好使? 十六歲,我被接回侯府。 回家第一天,假千金便哭着告狀: “姐姐搶了陛下賜我的縣主令牌,還說要奪走我的身份!” 哥哥沉着臉,帶人翻遍侯府, 最後纔在長公主府門口找到我。 彼時,我正抱着長公主的車轅不撒手: “殿下,我太想當官了!” “只要您給我個能蓋官印的差事,別說查爛賬、還是辦貪官,甚麼得罪人的事我都能幹!” 長公主表情一言難盡:“姑娘,先鬆手。” “殿下,我可以不要俸祿,求你收了我吧!” 哥哥額角狂跳,扭頭看向裴明姝: “我記得你的縣主令牌,好像連個看門的都調不動?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