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陸辭舟在一起六年,他是非遺竹編傳承人。 我從戀愛第一年就說過一句話: "甚麼時候給我編一盞花燈?” “我想七夕放河燈的時候,用你親手做的。" 他每次都說"行,等這批訂單趕完就給你弄"。 六個七夕過去了,我年年一個人蹲在河邊放。 上個月他接了個私人定製單,關在工作室裏整整十一天。 直到七夕前三天,我去工作室拿我落下的傘,布被風掀開一角。 那盞燈比我見過所有花燈都精細。 旁邊壓着一張手稿,畫着燈內夾層的暗格設計。 備註欄他寫了一行字: "暗格放她的照片,水面倒影能映出人像,這個效果她一定喜歡。" "她"旁邊括號裏標着一個名字,不是我的。 他給那個女孩做了一盞需要十一天才能完成的花燈。 比他答應我的那一盞遲到了六年,卻比我想象中任何樣子都好。 第二天我去買了一盞最素的白竹燈。 七夕夜我自己寫了心願條塞進去,蹲在河邊鬆手。 燈順水漂遠的時候我站起來,沒有回頭。 六年等不來的東西,我不等了。 我自己的心願,自己放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