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七週年紀念日,我從老婆口袋裏發現了一條刻着Y的古董男士項鍊。 還有一封情書和三張飛往島國的機票: “星野,戀愛七週年快樂。” “你說你是不婚主義者,我永遠尊重你。” “有你哥哥和我聯姻應付我爸媽,你不用擔心他們反對。” 落款是我老婆的名字裴若星。 星野,是我親弟弟的名字。 而三張機票上的署名是我老婆和我親生爸媽。 我的腦子嗡地一聲炸開。 怪不得每次林星野回國,爸媽都會找藉口把我支開。 怪不得裴若星從來不許我在有林星野的場合和她親密。 原來這七年。 我只是裴若星用來應付家族催婚的工具。 只是爸媽保護弟弟免受聯姻之苦的擋箭牌。 我引以爲傲的愛情,爸媽誇讚的懂事。 全是一場徹頭徹尾的笑話。 我把項鍊和情書裝進禮盒,留在了客廳的茶几上。 這個用來遮掩他們愛情的工具人,我不當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