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夕生日當天,媽媽給我轉了三十八萬,讓我買點自己喜歡的東西。 我剛把兩款十幾萬的包拿給男朋友王少華看。 他突然奪過我的手機,盯着賬戶餘額說道: “包別買了。” “你再跟你媽要二十二萬,湊六十萬,給我提輛奧迪A8。” 我以爲自己聽錯了。 “你說甚麼?” 王少華把手機還給我,語氣理所當然: “男人在外面需要排面,你一個女人背十幾萬的包有甚麼用?” “車買了以後,我每天接你上下班,還能帶你去新疆自駕,這不比買包實用?” 我壓着火氣問: “車寫誰的名字?” “當然寫我的。” 他皺起眉頭,像是在責怪我不懂事。 “我以後負責開車,還要保養、加油,寫我名字不是應該的嗎?” “再說了,我們都談四年了,你還分甚麼你的我的?” 我指着他手裏的蔫玫瑰。 “你七夕送我五十二塊錢的花,卻讓我花六十萬給你買車?” 王少華臉色一沉。 “愛情能用錢衡量嗎?” “今天是七夕,我就是想看看你願不願意爲我付出。” 說完,他直接拿起我的手機,點開和媽媽的聊天框。 “你不好意思開口,我替你要。” 我一把搶回手機,反手將他拉進黑名單。 隨後買下了那款十一萬八的包。 ...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