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第三年,時晏如紅着眼眶跪在我面前,說公司破產,欠下三千萬高利貸。 爲了不連累我,她遞上一紙“假離婚”協議。 求我先淨身出戶躲避風頭,等她東山再起就風光復婚。 我信了,不僅沒走,還拼了命地兼職打三份工。 每天只吃一頓水煮麪,把賺來的每一分錢都交給她“還債”。 熬了整整十五年,我因長期的勞累和營養不良,倒在悶熱的流水線上,胃癌晚期。 臨死前,我握着乾癟的存摺,想見她最後一面。 護士卻打開了電視,屏幕裏,時氏集團總裁時晏如正在遊輪上。 爲她的“初戀男友”林清野舉辦相識十八週年慶典。 鏡頭前的她深情款款: “這十五年來,多虧了清野陪我打拼,時先生的位置,永遠屬於你。” 原來,她從未破產。 所謂的債務,不過是轉移婚內財產、逼我做免費提款機,好給她的白月光鋪路的藉口! 甚至連我那慈祥的岳母,也早就在私底下抱上了林清野弄來的孫子! 我咯血慘笑,在絕望與極度的痛恨中閉上了眼。 再睜眼,我回到了時晏如紅着眼眶,把“假離婚協議”遞給我的那一天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