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爲國內第一大律師,我的妻子傅明霜有一條絕對的底線: 只看證據,不講人情。 我以爲這只是她的職業病,所以心甘情願地包容着她所有的冷漠與不近人情。 直到我父親被人惡意做局,成了轟動全市的殺人犯。 我瘋了一樣跑遍所有案發地,翻遍了每一份材料,終於證實父親是被誣陷的。 可我拿着文件去求傅明霜幫忙翻案,她卻毫不留情地一把將其掃落在地: “你父親自己身不正,你現在跑來讓我用律所的招牌去保一個罪犯?” “顧行舟,我教過你多少次,要接受現實。” 我只能絕望地看着她坐上豪車,消失在夜色裏。 後來,我父親沒能等來洗刷冤屈的那天,永遠地閉上了眼睛。 深夜,我替父親辦理遺體交接時,卻在律所公衆號看到了一條勝訴戰報: 傅大律師親自出馬,替一名年輕的男小提琴手,打贏了一場索賠五百塊錢的寵物狗抓傷案。 在法庭上從來不講人情的傅明霜,對着鏡頭笑得無比溫柔: “他膽子小,不能讓他受半點委屈。” 原來她不救我父親,不是因爲理智,只是因爲我不值得她費心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