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督軍府的四小姐,整個府裏最沒存在感的人。 三個姐姐要麼琴棋書畫,要麼海歸留洋。 而我半天也崩不出一個屁,成天蹲在後院拆鬧鐘。 父親背地裏搖頭: "小四怕是個呆的,見了人連聲好都不問。" 母親更直接,早早地給我看姻親: "這孩子愛拆家,不如早些許個家底殷實的,讓她拆個痛快。" 我不吭聲。 拆完鬧鐘拆收音機, 拆完收音機拆父親鎖在保險櫃裏的勃朗寧。 零件摸了七遍,閉着眼都能裝回去。 畢竟這是我兩世爲數不多的愛好。 直到那天夜裏,土匪偷襲督軍府。 槍聲乍起,護衛死傷大半,父親被縛在堂前。 土匪頭子用槍口抵住他的額頭,吹了個口哨: "督軍大人,聽說你有四個千金?" "反正都得香消玉殞,不如讓我挑一個當壓寨夫人,快活快活!" 大姐嚇得渾身發抖,二姐癱在地上哭,三姐死死抱住二姐。 我站在樓梯拐角,咳了一聲。 然後舉起那把順來的勃朗寧,單手上膛。 土匪頭子還沒轉過頭,我已經開了槍。 一槍正中眉心。 後院死寂。 我吹了吹槍口的煙,笑意不達眼底: "想要壓寨夫人的,還有誰?"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