弟弟結婚前一個月,我媽把房產中介帶進了我的家。 她當着我的面量客廳尺寸,嘴裏算着賣房款。 “你這套小房子能賣九十萬,正好給浩宇補婚房差價。” “當年他爲了替你賠錢,連大學都沒上。現在輪到你還他了。” 八年前,我遭遇車禍,醒來後對事故毫無印象。 父母告訴我,是我闖紅燈害人重傷,弟弟拿出學費,又四處借債,才替我湊夠二十八萬賠償款。 所以這些年,我把工資交給家裏,替他還貸款、買車、籌婚禮。 哪怕自己每個月啃泡麪,我也不敢說一個“不”字。 可就在賣房手續辦到一半時,法院通知我補籤當年的結案回執。 檔案室裏,工作人員看着我遞過去的身份證,疑惑地問: “你是事故受害人,肇事方賠了你六十八萬,怎麼會欠別人錢?” 我翻到賠償款的去向。 那筆錢到賬後的第三天,就被我爸轉走,付了弟弟那套房的首付。 而所謂替我放棄大學的弟弟,當年根本沒有考上。 我捏着那份結案書回到家時,他們正在討論用我的賣房款給弟媳買甚麼車。 弟弟看見我,笑着朝我伸出手。 “姐,中介說定金今天能到賬,先轉給我吧。” 我也笑了。 “好啊。” 欠了八年的恩,是該好好算清楚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