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西南三省的督軍,報紙叫我"穿旗袍的女閻王"。 與滬上陸家的婚約,是父親在世時定的。 我認,因爲我說話算話。 可訂婚酒會上,陸家二少陸司珩遲到一個鐘頭,西裝革履地領進來一個洋裝女人。 他母親替他開口: "督軍海涵,這位是司珩在法國的同窗,已有了三個月身孕。" "陸家不嫌您出身行伍,您也別嫌陸家多雙筷子。大家面子上都過得去。" 陸司珩點了支菸,笑得風流倜儻。 "督軍,你要的是陸家的名,我給你便是。至於旁的...大家各取所需,成年人了。" 那洋裝女人看我一眼,用法語對他說了句話。 我聽懂了,她說"這個女人看起來好凶"。 我笑着用法語回了一句: "我不光看起來兇。" 然後我從旗袍開叉處拔出槍,擱在桌上,推到陸家母子面前。 "陸太太,令郎的命帖和庚帖我今日一併還了。" "這門親事,我沈聽瀾不認了。" "至於陸家在西南的十二家工廠,就當作精神損失費,明天之前過戶到我名下吧。"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