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小不愛佔人便宜。 七歲時,打飯阿姨少給我半勺肉,還罵我貪得無厭: “孤兒院早晚被你們飯桶喫窮!” 我以爲我們真喫多了,便將所有人的飯菜稱重一個月。 採購單上一百斤肉,孩子們只吃到七十斤。 原來捱罵的孩子沒多喫一口,少的三十斤全進了她家冰櫃。 對完賬的當天,她和做假賬的院長一起滾蛋。 十四歲,我以全市第一進了私立高中。 可報道那天,校董女兒將書包砸我懷裏: “沒有我爸捐錢,你也配進來?以後給我當跟班。” 拿人手軟,這點我的確沒法反駁。 所以我把新校服疊好,連着學籍一起退了回去。 當晚,十所重點高中的校長堵在孤兒院,搶着給我全額獎學金。 二十二歲,我被親生父母認回豪門。 家宴上,假千金忽然笑道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