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府有一條規矩:每個人頭頂都有一個數字,代表人間還有多少人記得你。 數字歸零,方能投胎。 我在忘川河畔苦等三年,頭頂的數字卻死死卡在【1】。 擺渡人下了最後通牒,給我三天還魂期: 要麼找出最後那個人讓他忘了你,要麼,魂飛魄散。 我回到了人間。 第一個想見的人,是我的未婚夫江舟年。 卻發現自從我死後,江舟年就失憶了。 他不僅忘了我,身邊還多了一個柔弱體貼的未婚妻,林茹宛。 我以爲,是我執念太深,看錯了人,那個【1】根本不是江舟年。 直到我忌日那天。 江舟年獨自一人驅車來到了郊外的墓園。 我飄在半空中,看着指尖輕輕撫摸着墓碑上我的照片。 “依沁,對不起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