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替江嶼還了三年債,他翻身的第一年,送了我一雙九十九塊的小白鞋。 我高興得發了朋友圈,他嫌我沒見過世面,讓我刪掉。 我刪了,也沒再提。 情人節那天暴雨,我穿着那雙已經刷了無數遍的白鞋去接他下班。 公司大堂燈火通明,我隔着雨簾看見他跪在一個女人腳邊。 他手上託着一隻鞋,那種我在雜誌封面才見過的紅底鞋。 女人坐在沙發上,矜貴地伸出腳,語氣帶笑: "江總這麼殷勤,你太太知道嗎?" 他抬起頭,輕描淡寫: "她不管這些。" 她不管這些。 五個字,把我六年的付出判了死刑。 他身旁的矮桌上擺着大束的花和好幾個繫着緞帶的盒子,每一件都精心挑選過的樣子。 而我站在大雨裏,鞋早就溼透了,襪子黏在腳上,一步一個水印。 我忽然意識到一件事:他不是買不起好鞋給我。 他是覺得我不配穿好鞋。 轉身走進雨裏的時候,我把保溫杯丟進了路邊的垃圾桶。 江嶼,從今天起,我不等你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