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八年,我爸管我借了十一次錢。 第一次是弟弟買房首付,第二次是弟弟裝修,第三次是弟弟胃出血住院請特護。 後面的我沒細數,每次他都哭窮: “你弟條件差,你幫襯幫襯。” 我幫襯到自己卡里只剩三個月房貸。 上週我體檢查出甲狀腺結節4A,醫生建議儘快手術。 我打電話跟爸說,想借兩萬塊應急。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。 然後他語氣爲難: “爸手裏真沒錢了,你弟剛查出胃潰瘍出血,我把退休金都給他治病補身體了。” “你找你老婆想想辦法。” 掛了電話我沒哭,只是覺得很可笑。 翻開手機相冊,找到每一次轉賬記錄、每一條他說下個月還你的語音。 八年,四十三萬七千塊。 我把這些整理成一個文件夾,命名叫借款。 然後給爸發了條消息: 【這筆錢我要收回來了,限期一年,不然我走法律程序。】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