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歲的我剛被認回侯府,爹孃就甩下一萬兩銀票,奉旨南下公幹了。 把我和假千金姜早早,一起打包交給了十五歲的大哥姜逸之。 三個月後,爹孃提前回京,想給我們一個驚喜。 結果剛下馬車踏進西市,只見平日裏嬌滴滴的姜早早正灰頭土臉地站在風中,手裏舉着一張繡得像蜈蚣的破帕子逢人就賣。 我娘心尖一顫,當場眼圈紅了。 她轉頭看向魚攤,聲音都在抖: “晚晚呢?你是不是仗着侯府真千金的身份欺負早早了?” “把人欺負得出府擺攤?” 下一秒,我從魚攤後面鑽出來。 腳邊扔着一把滴血的菜刀,手裏抓着一條剛刮完鱗的胖頭魚。 我二話不說,噗通跪下,雙手抓着魚舉過頭頂、額頭砸地行了個拜神禮: “給爹孃請安——” 我爹孃沉默了。 因爲他們發現。 假千金做起了小攤販。 真千金成了冷酷的小屠夫,還胡亂行禮。 那麼問題來了,他們留下那一萬兩,到底花哪了?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