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家,誰生病都歸我,只有我生病歸自己。 十歲時我陪妹妹做霧化,十六歲時我替爸爸跑康復科,媽媽總誇我天生會照顧人。 可我急性闌尾炎住院那晚,他們誰也沒來。 爸爸說妹妹第二天要比賽,媽媽只發來一句:“能走就自己簽字,別嚇着她。” 出院後,我拖着箱子回家,媽媽正在給妹妹燉湯。 她看見我,只問:“你爸下週複診,記得調班。” 妹妹結婚後,爸爸摔傷了腿,媽媽又讓我辭職在家陪護。 她說:“你妹妹剛結婚,總不能讓她伺候人,你最讓媽放心。” 我沒有爭辯,照舊整理藥盒,預約複查,還請好了長期護工。 他們以爲我終於同意留下,卻不知道我已經退掉了這座城市的房子。 等爸爸能獨自走出康復室,我就去北方的民宿報到。 這次我照顧完的,是我對他們最後一點情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