丈夫火化後的第七天,我收到一條信用卡消費提醒。 凌晨三點十七分,他在六百公里外的一家酒店,刷走了兩萬元。 我以爲銀行卡被盜,立刻報警。 酒店卻調出監控,畫面裏刷卡的人就是我丈夫。 他穿着下葬時的黑色西裝,戴着我親手爲他繫上的領帶,甚至對着鏡頭露出了微笑。 我衝去墓園,要求打開骨灰盒。 盒子裏裝着他的骨灰,沒有任何問題。 可從那天開始,丈夫每天都會產生一筆新的消費。 酒店、金店、車行、私人醫院...... 只要我償還欠款,第二天就會出現更高的賬單。 我申請凍結賬戶,銀行卻說持卡人剛剛親自辦理了解凍。 我拿出死亡證明,系統顯示丈夫仍然在世。 反倒是我的身份信息,不知何時被註銷了。 警方懷疑我殺害丈夫後盜刷信用卡、騙取保險金。公婆也指控我僞造死亡證明,逼我交出丈夫留下的財產。 庭審當天,檢察官播放了一段最新監控。 畫面中,“丈夫”走進銀行,親口指認我纔是那個已經死亡的人。 我被判刑後死在看守所。 法槌聲再次響起時,卻變成了殯儀館工作人員的電話: “女士,請您過來確認一下您丈夫的遺體。” 再睜眼,我回到了火化之前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