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投生了十世,每一世都因一貧如洗而餓死街頭。 於是這一世,我痛定思痛,決定當個只認錢的撈女。 五歲,聽說福利院要給我安排普通家庭,我躲了三天。 十歲,福利院發零食,我轉手擺攤溢價出售。 十七歲,首富親媽終於找到了我。 認親現場,我掏出收款碼遞了過去, “親情誠可貴,打款價更高。” “補交一下這十七年的撫養費,不過分吧?” 親媽紅着眼眶,當場給我開通了無限額的副卡。 我喜笑顏開地跟着她回了林家別墅,假千金迎面走了過來。 “姐姐不會趕我走吧?我不要林家的一切,只求能陪在爸媽身邊。” 親爸親媽站在一旁面露難色,我轉身掏出紙筆, “不要錢都好說,空口無憑,來立個字據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