閨蜜是出了名的“馴夫聖體”。 富二代爲她絕食,浪子爲她收心,就連出了名不婚的影帝,都曾跪着求她嫁給自己。 她最喜歡對我炫耀, “男人這種東西,就得當狗一樣訓。” 而我和她恰恰相反。 我從小窮怕了,最大的夢想就是有錢。 男人會變心,愛情會過期。 只有錢進了我的口袋,纔是真的。 所以京圈太子爺裴渡追我兩年後,我答應了。 可婚禮前一天,他和閨蜜睡到了一起。 我崩潰質問,閨蜜卻笑得興奮。 “普通男人有甚麼意思?” “裴渡這種頂級富二代,還是我最好閨蜜的未婚夫,馴服起來纔有成就感啊。” 我的婚禮黃了。 閨蜜卻正式接手了裴渡。 整整一年,她把裴渡馴得言聽計從。 直到他們婚禮前晚,她又把喝醉的裴渡推進我房間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