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給聞硯當了三年金絲雀。 學他白月光穿白裙,留長髮,不喫辣,連笑都得露八顆牙。 他朋友拿酒潑我時,他正摟着剛回國的白月光,只淡淡說了一句: “別鬧出人命。” 我擦乾臉,繼續替他剝蝦。 所有人都說,我愛聞硯愛得連骨頭都軟了。 他們不知道,三年前,我爸欠下鉅額賭債,是聞硯替我還了錢。 代價是,我簽下十年包養協議,做他白月光的替身。 想提前離開也行。 七千萬違約金,一分不能少。 訂婚宴上,白月光嫌我礙眼。 聞硯當衆扔來一張千萬支票。 “拿錢滾,別讓我再看見你。” 我紅着眼撿起支票,哭得肩膀發抖。 所有人都賭,我這條被主人趕走的狗,今晚就會跪着回來。 可車門一關,我立刻擦乾眼淚,把支票拍給律師。 “三年的生活費、賣掉的珠寶,再加這一千萬。” “七千萬,終於湊齊了。” 第二天,聞硯收到我的解約書,第一次主動給我打電話。 “鬧夠了嗎?” 彼時,我正喫着三年來第一頓麻辣火鍋。 “聞硯,我花了三年,終於把你從我的人生裏買斷了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