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七年,顧南星從每週三去給她的恩人陪牀,變成了隔一天就會去。 每次我忍不住問她能不能給他請個護工時,她回應我的都是同一句話。 “他替我擋過一刀,我不去照顧,還算人嗎?” 可我媽住院做心臟搭橋時,她卻交完錢轉頭就走。 “慕白今天要換藥,離不開人。” 我一個人在ICU門口坐了一整夜。 後來我爸摔斷了腿,我請她幫忙接一趟。 她理所當然地拒絕: “自己打車,我這邊走不開。” 直到好哥們告訴我在咖啡廳遇到了妻子,給我發來了照片。 那個“植物人”穿着清爽的白襯衫,笑着給顧南星喂提拉米蘇。 她低頭去咬他指尖上的奶油,眼神溫柔得像從未對我用過。 我沒有崩潰痛哭,反而覺得釋懷。 或許從一開始他們就不是恩。 我們也沒有情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