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娘被押上斷頭臺那日,我跪在雪裏數鼓聲。 第三通鼓落,她就要人頭落地。 滿城都說她毒殺老侯爺,罪證確鑿。 可我記得那隻藥碗的味道。 苦味底下,藏着西域火鶴草的甜腥。 我只有六歲。 沒有人肯信一個孩子。 於是,我爬上登聞鼓架,用額頭撞響了二十年無人敢敲的鳴冤鼓。 第一通催命鼓落,監斬官扔出了行刑火籤。 我衝上刑臺時,娘替我擋下刀背,右手五指被生生碾斷。 隨後我爬上鼓架,撞響登聞鼓,舉起爹爹留下的銅鑰匙。 “我不只告侯府殺人。” “我還告鎮國侯謝明遠,通敵,奪爵,害死雁回關三千將士。” 攝政王蕭承硯下令刀下留人。 我以爲娘能活了。 可謝明遠卻當衆展開一封血書。 血書上,是我爹的筆跡。 最後一行寫着。 “此女非我骨血,可隨軍報一併滅口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