刷到女兒的兼職直播時,我正在籤一筆八千萬的收購合同。 她舉着手電,站在一棟別墅門口。 “凶宅試睡,一晚三百,今晚挑戰獨居女主人離奇失蹤的房子。” 我看了一眼背景,氣笑了。 那是我送她的十八歲生日禮物。 管家說她嫌裝修寒酸,寧願空着,也不肯搬進去住。 現在爲了博眼球,連自己家都敢造謠? 我打電話過去,她沒接,卻在直播裏小聲問僱主: “確定房主不會回來嗎?要是被抓,我賠不起。” 彈幕問她爲甚麼這麼缺錢。 她低頭扯了扯袖口。 “我媽說女孩讀那麼多書沒用,每月只肯給三百。” “下學期學費還差四千,今晚要是住滿十二小時,老闆額外獎勵二百。” 我的笑僵在臉上。 每月三百? 我每月撥進家庭專戶的三十萬,管家說她光買包都不夠! 這時,管家發來消息。 “大小姐今晚又出去蹦迪了,還說您不加生活費,就讓您丟臉。” 直播裏,女兒正把一把椅子抵在門後,反覆試着能不能擋住門。 我盯着那條消息,第一次沒回。 只讓司機掉頭。 “回別墅。別通知管家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