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娘是百樂門最紅的歌女, 當年督軍求娶,擲金山銀海許諾護她一輩子。 可他剛出徵,大太太便命人給我娘灌了啞藥。 她高高在上地踩着我孃的臉: “下賤的戲子,也配進督軍府?” 我娘被活活打死,而我被她扔進了百樂門,任人踐踏。 大太太的父親是豪紳,督軍仰人鼻息,也沒敢問我們娘倆的下落。 我熬了二十年,生生殺出一條路,成了上海灘的地下龍頭。 而風光無限的督軍府,早已在混戰中成了空殼。 直到今日,我爲留洋歸來的兒子在和平飯店設宴選妻。 大太太竟也帶着孫女來了, 她根本沒認出我,依舊端着架子,施捨般開口: “聽說你出身草莽,我孫女可是名門閨秀,嫁給你兒子,那是替你改換門庭。” 那女孩也仰起下巴,語氣驕矜: “本小姐身份尊貴,肯嫁進來是你們祖上積德!” 我靠在主位上,把玩着勃朗寧,微微笑了。 真好奇啊。 勃朗寧的子彈和當年那碗啞藥比,哪一個更難嚥?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