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友勤儉持家,是出了名的吝嗇鬼。 我愛喫的雞腿漲了一毛錢,他嫌太貴不再買了。 我生病他覺得喝熱水就能好。 就連結婚證需要9塊工本費,他都嫌浪費錢。 好不容易等到結婚證不需要花錢,我換上打折他才捨得給我買的裙子,滿心期待地提前兩小時在民政局等他。 卻遠遠地看到他在湖邊坐着,身邊站着他新招半年的助理程意。 街拍端着相機,問男友拍不拍照,一張一百。 我以爲男友會當場拒絕,大罵她這是亂開價,然後轉身離開。 可他卻看了一眼身邊的程意,說: 「學妹,說起來我們都沒有拍過合照,一起拍一個?」 程意擺擺手說太貴了。 攝影師追着說,多拍有優惠。 男友大氣地給掏出手機,給攝影師掃去了整整一萬元: 「不用優惠,給我和學妹拍夠一百張,湊個相冊。」 我默默看着男友和程意舉止親密地拍了一百張照片。 直到我和男友約定的時間到了。 我的屏幕亮了。 「我問過了,雖然結婚本不需要錢,但是需要拍三張證件照,少說也要二十塊,這都抵我們一頓飯錢了,反正領證只是個形式,不辦也能過一輩子。」 我默默敲下一行字發送: 「嗯,不結婚了。」 也不想要他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