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年來,未婚妻和我表弟一直拼車上班,副駕駛一直留着他的東西。 護腕、護頸枕、藍牙耳機,還有一條繡着他名字的運動毛巾。 我偶爾坐一次,他就會在羣裏發消息。 “誰動我座椅啦?這個角度我調了好久,腿長伸不開。” 江明月便讓我坐後排。 她說我不暈車,沒必要計較。 後來我查出嚴重的胃潰瘍。 她答應每天接送我。 可表弟說坐後排憋屈。 她還是替我拉開了後座車門。 我捂着絞痛的胃部,一直忍到了去醫院複查。 那天覆查,醫生建議我儘快入院觀察。 我給未婚妻打電話。 她說馬上到,讓我別亂走。 我在醫院門口等了四十分鐘。 車終於來了,卻從我面前徑直開過去。 車停在馬路對面的烤肉店。 林星野推門下車,手裏舉着手機。 我聽見他笑着說。 “我就說想喫這家,姐肯定會帶我們來!” 江明月替他擋住車門,叮囑他慢點。 我扶着欄杆叫她。 她轉頭,第一句話卻是責備。 “不是讓你等着嗎?” “你站起來幹甚麼?” 那一刻,我突然不想上車了。 我曾以爲,只要我等得夠久,那個位子遲早會屬於我。 可現在我才明白,方向盤在別人手裏。 就算坐上了副駕駛,去往的也不是我想去的地方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