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執拿我父親的死刑判決書,換了我的結婚簽名。 那時他說,除了讓我走,甚麼都能答應。 如今父親申請保外就醫,他卻遲遲不肯幫忙。 我去求他,撞見資助了三年的女學生從他臥室出來。 身上穿着我的睡衣。 她低頭絞着衣角。 “師母,老師說你們早就沒感情了,我才留下過夜的。” 陸執把她擋在身後,將一份諒解書遞給我。 原來她弟弟酒駕,撞斷了我父親三根肋骨。 “他還小,不能留案底。你簽了,我就安排你爸轉院。” 女孩終於抬頭。 “師母,您父親反正已經坐牢了,我弟弟的人生纔剛開始。” 我接過筆。 陸執最喜歡我識時務。 可他不知道,父親那樁舊案已經有人願意作證。 再過七十二小時, 他僞造證據、逼我父親頂罪的完整記錄,就會送到專案組手裏。 等父親出來,我會親自爲他送行。 往後他只能在牢裏,過一眼望到頭的人生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