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秋前一天,爸媽第三次起訴離婚。 法官問妹妹跟誰時,兩個人幾乎同時開口。 “跟我。” 輪到我,審判庭裏卻安靜了十幾秒。 媽媽先移開視線:“她都十七了,跟她爸比較方便。” 爸爸立刻皺眉:“她從小不是你管得多嗎?我工作忙,照顧不了。” 他們你一句我一句,像在推一件沒人肯接手的物件。 最後,法官沒有當庭判離,只讓他們先把兩個孩子的撫養問題想清楚。 回去的路上,妹妹坐在後排中間,左手抓着爸爸買的兔子燈,右手抱着媽媽排隊兩小時買來的冰皮月餅。 我坐副駕,甚麼也沒有。 車快到家時,手機忽然震了一下。 是媽媽發來的消息。 【晚上你去奶奶家住吧。你妹妹最近被離婚的事嚇壞了,我們想陪她好好過箇中秋。】 隔了幾秒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