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年後,我覺醒了極高的賺錢天賦。 十八歲,我直播賣貨,日收入不低於500萬。 十九歲,我隨手寫了五本長篇小說,本本霸榜,稿費拿到手軟。 二十歲,我開始創業,不出三年,公司成功上市,我也一躍成爲全球富豪榜的第五名。 二十三歲,我被親生父母尋了回去。 家宴上,哥哥送給我一塊二十萬的表。 媽媽送給我一輛剛上市的小轎車。 爸爸送給我一棟300平的房子,並千叮萬囑。 “車和房都給你買了,以後每月會按時給你發10萬元生活費,你就老老實實地享受豪門生活,千萬不要事事和明珠爭。” “我們畢竟養了她二十五年,給她的自然要比你的更好些。” 我看向假千金顧明珠,她全身上下的行頭加起來還沒我頭上定製的髮卡貴。 再看向他們送給我的禮物,忍不住默默感嘆。 顧家,可真窮啊!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