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爲侯府家生丫鬟,主家獲罪抄家時,我用爹孃拿命攢下的撫卹銀自贖出府。 又拼死從人牙子手裏買下了被官賣的七歲小小姐。 此後五年,大牢裏的老爺夫人對我千恩萬謝,垂淚喊我大恩人。 爲了供養小姐讀書認字,給牢裏送去禦寒冬衣和傷藥。 我起早貪黑當壚賣酒,雙手凍得潰爛流膿。 我以爲只要熬到平反,就能守得雲開見月明。 可新皇大赦天下那日,一切都變了。 老爺官復原職,嫌我一身市井酒氣玷污門楣。 夫人更視接受家奴施捨爲奇恥大辱。 就連我一手拉扯大的小小姐,也厭惡地將我推開: “你讓我跟着你在酒肆拋頭露面,害我淪爲全京城的笑柄,你滾!” 他們做主將我嫁給六十歲的暴虐縣丞做填房,任由我被折磨得嚥了氣。 再睜眼,我又回到抄家下獄的那一日。 看着獄車裏苦苦哀求我帶走幼女的老爺夫人。 我收起懷裏的銀票,退入看熱鬧的人羣。 “奴婢命賤,伺候不好侯府的千金貴人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