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掛出一瓶大雪碧,起拍價4.2元,僅限自提。 我順手全款拿下。 網友笑瘋了。 “輪到你全款拿下法院拍賣物了。” “坐公交來回都賠本。” “別笑,法院還拍過5塊的體重秤,7塊的洗菜盆。” 他們不知道,這瓶雪碧來自我前老闆的辦公室。 他欠我們十三個人半年工資,名下卻只剩一堆破盆爛秤和一瓶沒開封的飲料。 我本來只想去法院門口拍個照,發朋友圈噁心他一下。 結果提貨那天,前老闆的祕書攔住我,開口就是:“這瓶雪碧,我們周總出四萬二買回去。” 我抱緊塑料袋。 一瓶4.2元的雪碧,能讓老賴出一萬倍贖回。 那它就不是雪碧。 是他的命門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