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陳招娣是十里八鄉出了名的死對頭。 她是村長家最得寵的幺女。 我是殺豬匠家裏最野的丫頭。 從會穿褲子起,我倆就誰也看不上誰。 今天我拔了她家菜地的蔥,明天她往我竈臺裏滋尿。 直到初中畢業,我們不得不各自討生活。 分開前,我們在村口的歪脖子樹下立了誓。 以後誰先在城裏站穩腳跟,嫁得最風光,誰就贏了。 後來,她如願嫁給了鎮上首富的瘸子兒子,住進大別墅。 而我一路死磕,找了個前途無量的城裏公務員。 訂婚那天,我故意把三十萬彩禮和市中心的房產證拍給她看。 就等着聽她酸溜溜地跳腳。 卻沒想到,只收到一張帶血的照片和四個字。 「替我收屍。」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