妹妹小時候,最愛玩買姐姐。 她給兄長一文錢,我就得替她端茶洗腳,聽她叫一整日的丫鬟。 頭一回,我哭着不肯。 阿孃便給我一枚刻着“禾”字的銅錢,說不想玩了,拿這個就能贖回自己。 最初幾回,她確實護過我。 後來妹妹不肯收錢,我端着洗腳水去找阿孃,她卻把銅錢塞回我手裏。 “她還沒玩夠呢,你這做姐姐的,就不能讓讓妹妹?” 直到我成親前三日,妹妹說要換個玩法,先把我賣到旁人家,再親自買回來。 可這回來的,卻是真人牙子。 我看見賣身契,嚇得往阿孃身後躲。 她拉出我的手,讓兄長按上了指印:“只是玩罷了,娘怎麼捨得真賣你?” 未婚夫也來哄,說明早接我回來試嫁衣。 可第二日,我帶着滿身傷逃回家時,妹妹正穿着我的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