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歲那年,我嫁給了一個傻子。 他不會寫自己的名字,卻偷偷練了三年,終於能在婚書上寫下我的名字。 他說,要寫得好看一些。 這樣下輩子也能找到我。 八年後,他恢復神智,重新做回尊貴的太子。 他做的第一件事,是撕掉那份婚書。 第二件事,是將我貶爲侍妾,迎娶丞相之女。 大婚前,他命我親手佈置東宮。 紅綢是我掛的,喜燭是我點的。 就連送給新太子妃的鳳冠,都是用我的嫁妝打造的。 我站在梯子上掛最後一盞燈時摔了下來。 右手被碎瓷割斷了筋,再也握不住筆。 蕭承璟只讓人把地上的血擦乾淨。 “別誤了明日的吉時。” 那晚,我用左手寫下和離書,天亮前離開東宮。 他卻在拜堂時突然犯病。 滿堂賓客面前,他扯下胸前的紅綢,瘋了一樣找我。 最後,他在我空掉的房間裏發現了那張被他撕碎的舊婚書。 那個連自己名字都不會寫的傻子,一片一片撿起來,哭着問所有人。 “我的妻子呢?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