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開車離開商場時,系統提示繳納十五元停車費。 掃碼付款後,欄杆卻沒有抬起。 保安查詢後臺,堅稱沒有收到錢。 眼看後方車輛不斷鳴笛,我只能重新支付。 這次欄杆終於抬了起來。 可車剛駛出停車場,我又收到一條欠費通知。 系統顯示,我的車已經停了七天,需要補交一千多元。 可這七天,我明明每天都在開車。 商場負責人覈查後,承認是車牌識別錯誤,當場刪除了記錄。 誰知第二天,欠費再次出現。 系統裏還多出一張照片。 我的車停在商場地下三層,駕駛座上的女人和我長得一模一樣。 副駕駛上坐着的,竟是失蹤半年的丈夫。 可商場明明只有地下兩層。 我立刻報警,警方卻認定照片經過僞造,懷疑我因丈夫失蹤精神失常。 爲了證明自己,我和保安守在監控室,親眼看着我的車駛離停車場。 幾分鐘後,它竟再次出現在入口。 另一個“我”開着車,載着丈夫駛入監控死角。 保安趕過去,那裏卻只有一面封死多年的牆。 從那以後,無論我繳納多少次停車費,停車時間都會繼續增加。 後來,警方在商場的廢棄車庫裏發現了丈夫的屍體。 監控顯示,半年前正是我開車將他帶進商場。 現場還有我車輛留下的輪...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