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秋,我和未婚夫陪甲方喫飯。 他帶來的實習生爲了抖機靈,非要把魚缸裏的過背金龍撈出來吃了。 “我家開魚塘的,這種魚十塊錢一條,便宜貨。我給大家做道中秋年年有魚!” 上輩子,我認出那是甲方亡妻留下的遺物,單條市值三百八十萬,甲方把它視作精神寄託,日日都要看着才能心安。 我攔住實習生,嚴肅批評,把她送回公司。 飯後,甲方對我們滿意,簽下了千萬訂單,我和未婚夫升職加薪。 可實習生卻哭的發抖,覺得自己只是開個玩笑,我公報私仇,害她淪爲整個公司的笑話。 她當天夜裏割腕自殺,把照片發給未婚夫。 半年後,婚禮當天,未婚夫把我捆死丟在魚缸裏,劃開我的手腕。 血溢出來,他冷冷的看着我。 “殺人是要償命的,許晚。” 再睜眼,我回到中秋當天。 實習生俏皮的把魚舉起來,蹦蹦跳跳。 “沈總,我們吃了它好不好?” 未婚夫面帶寵溺微笑,而我退了一步,抬頭看牆角的監控。 不出半小時,實習生就要背上三百八十萬的債務。 而未婚夫作爲公司代表,千萬訂單損失後的賠償金,會壓得他這輩子喘不過氣。
完本